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3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基层乌兰牧骑高级定向、基层文博高级定向和文博、艺术、群文、图书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
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下列有关文件政策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职称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结合实际进行申报。
(一)政策规定
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3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基层乌兰牧骑高级定向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98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基层文博高级定向职称依据《关于印发<文博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定向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15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28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艺术系列三级、四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29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艺术系列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系列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30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31号)执行。
(三)岗位聘用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文博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定向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中“任职时间”即为岗位聘用时间,其他系列(专业)按照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岗位聘用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评审人员范围
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下放权限及范围,负责评审各旗县区基层乌兰牧骑高级定向、基层文博高级定向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艺术系列三级、四级,艺术系列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符合高技能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转系列人员、绿色通道人员等情况的,按照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申报职称评审。申报基层文博中初级、基层乌兰牧骑中初级的,待评审条件印发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方式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
按照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基层乌兰牧骑高级定向和基层文博高级定向和文博、艺术、群文、图书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线上填报、线下评审的方式,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1.初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材料审核、上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1.市直各有关单位申报文博、艺术、群文、图书4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逐级线上审核后,由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2.各旗县区申报基层乌兰牧骑高级定向、基层文博高级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各级线上审核后,由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社会事务局)于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三)评委会审核评审阶段(9月30日前)
评委会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评委会会按照有关规定评审、公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38号)和《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职称申报和审核。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多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2.申报人员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等申报材料的学术、业绩栏目中重点标注自己的代表作品,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参考。提交申报材料后,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人员在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同时,要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二)逐级审核
各级相关单位按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具体要求详见《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附件)。
1.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其中:基层定向评审要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社会事务局)→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工科→评委会逐级审核;市本级单位要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工科→评委会逐级审核。
(三)职称评审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组建基层乌兰牧骑、基层文博2个高级职称定向评价评审委员会和文博、艺术、群文、图书4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工科作为上述6个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按《实施细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依规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责,并将复核通过材料递交对应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通过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wlgd.baot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核准备案
评审结束一个月内,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并将核准备案报告、公示情况(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结果)、《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和《评委会书面承诺书》等材料报市人社局确认。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未作明确说明的,按照执行依据中相关政策执行。
2.申报材料接收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没有主管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汇总报送),报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工科405室;各旗县区基层定向高级申报人员材料,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社会事务局)报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工科405室。
3.所需报送表格统一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baotou.gov.cn)下载。
联 系 人:贾文龙、刘芳
联系电话:0472-5319013
电子邮箱:btwljzgk@163.com
附件: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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