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旅广电局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暨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工作培训班
发文时间:2025-03-11 11:13
来源:局文物管理科

为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水平,强化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的协同效能,3月7日,市文旅广电局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暨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工作培训班。市直相关部门、全市文物工作系统以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等13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侯俊和自治区考古研究院基建考古科副科长张新香对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深入的解读,重点聚焦加强文物保护和规范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等方面进行现场授课并解答疑问,为我市在文物规范性保护、活化利用和基础项目建设审批方面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专家的讲解深入浅出、实用性强、贴合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旁征博引的案例分析,对我市文物保护和用地审批工作给予了详细指导,增强了我市文物工作相关人员学法、知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文物安全、推动项目建设的能力。
下一步,市文旅广电局一是将继续开展《文物保护法》常态化学习,通过线上微课、案例研讨等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二是将优化文物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压缩办理时限。三是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督查,严查未批先建、破坏文物等行为,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闭环管理,切实守住文物保护红线,以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开创文物保护和项目建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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