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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导游行为公约
时间:2025-04-28 09:34 来源:包头市导游协会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为加强导游行业自律,规范导游服务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包头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旅游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公约。

一、依法依规执业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无证带团、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售卖,不私自承揽导游业务,严格按照旅游合同安排行程,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变更行程安排。 

二、秉持职业操守

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坚决抵制欺客宰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诚实守信,为游客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信息,不误导、不欺骗游客。

三、持续提升专业素养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持续学习旅游专业知识,深入了解包头及各地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自然风光等。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讲解水平与应急处理能力,以专业服务赢得游客认可。

四、践行文明旅游引导、倡导诚信服务

积极引导游客文明出行,遵守景区规定与社会公德,如爱护景区环境、保护文物古迹、遵守公共秩序等。切实履行“文明督导员” 职责,向游客宣传环保理念与文明礼仪,带动游客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严格遵守价格规定,明码标价,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积极参与诚信建设,签订《诚信文明经营服务信用承诺书》,以实际行动打造诚信旅游环境。注重旅游产品品质,积极推广高品质、有内涵的旅游产品,精心规划行程、深入讲解景点、提供个性化服务,为游客创造难忘的旅行体验。

五、规范带团形象与行为

导游带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导游证,以便游客识别和相关部门查验;同时,要举导游旗,清晰引导团队行进方向,确保团队行程有序进行。在带团过程中,严格做到不向游客兜售物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保持导游职业的廉洁性和专业性。

六、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游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工作,虚心接受游客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包头市导游协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约的导游予以相应处理。希望全体导游严格遵守本公约,共同维护导游行业良好形象,为包头市旅游业发展贡献力量。


包头市导游协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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