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6-01-14 16:34
来源: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邮编:014010,电话:53173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323条,其中局官方网站(http://wlgd.baotou.gov.cn/)发布708条,微博“包头文旅”发布250条,微信“包头文旅在线”发布1802条,“包头文旅”视频号发布1045条,抖音等其他平台发布518条。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条,回答公众有关疑惑16条。我局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布政务服务事项22项,关联电子证照事项6个,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答复,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完全免费提供信息。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已按规定予以公开,无超期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共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采取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专题栏目,下设了政策、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目录、网站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子栏目。二是持续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扩大微博、微信吸引力,其中微博“包头文旅”关注量10.1万人,微信“包头文旅在线”关注量46357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安排,层层传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公开信息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内容准确性、发布时效性,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保障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畅通反馈渠道,通过政务平台留言、咨询电话等方式,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不断优化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完成上一年度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但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仍存在公开形式创新性不够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部分人员业务操作不熟练等问题

2025年,我局紧盯问题靶向发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丰富新媒体公开形式,结合短视频、图文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信息传播力和互动性二是建立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协同机制,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公开要求嵌入业务流程,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经验交流,重点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核心内容开展实操教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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