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文旅)局,市文化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建设“北疆文化”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举办包头市第七届合唱大赛等系列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文化活动,弘扬北疆文化,打造文化高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文化自信,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群众文艺发展成果。
(二)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大高质量文化供给力度,营造艺术融入生活的浓厚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
(三)着力做强做大群众性文化活动艺术品牌,创作、展演、展示更多彰显审美旨趣,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作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包头市文化馆
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文旅)局
协办单位:各旗县区文化馆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
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磊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蔡贵成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张 杰 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平付龙 昆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潘 璐 青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刘雪婷 东河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丽芳 九原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汤化雨 石拐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甄玉海 白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杜 磊 土右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 杨 达茂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淑英 固阳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马宇平 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三、活动主题
“礼赞新时代 壮美北疆情”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包头金街(拟定)
五、活动安排(共6项)
(一)包头市第七届合唱大赛
1.比赛时间
群众性歌咏活动自6月中旬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化馆进行初赛、复赛。第二阶段,拟定于8月初举行包头市第七届合唱大赛总决赛。
2.比赛形式
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化馆、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及合唱团体开展本地区群众性歌咏比赛活动,并遴选推荐一批优秀合唱团队,参加包头市第七届合唱大赛总决赛,进行集中展示。
3.比赛要求
(1)每只参赛队伍不少于30人(含领队、指挥各1人),每支队伍演唱两首作品,一首自选(要求围绕北疆文化内涵,符合时代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另一首要求在“唱响北疆”推荐曲目中选择,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
(2)各旗县区将参加总决赛的节目视频(要求声音、画面清晰,穿着演出服装)及报名表,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评比规则及表彰另行通知)
(二)包头市第二十四届“社区之光”大舞台活动
1.活动时间
7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旗县区街道文化站组织社区开展优秀(剧)节目展演。旗县区可结合当地品牌文化活动,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市集中展演。同时,组织各文化馆(站)、社区文化室和文化大院开展文艺演出等各类主题文化活动。第二阶段,由包头市文化馆精选各旗县区优秀节目组成专场晚会,进行集中展演。
2.活动安排
全市各社区、广场、公园等处开展文艺演出等各类主题文化活动。
3.活动要求
(1)各旗县区充分发挥各文化馆(站、室)、文化大院等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因地制宜的开展具有特色和深受百姓喜爱的文化活动。
(2)鼓励群众自编自创自演,立意健康、突出创新,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各旗县区将参加全市演出的节目视频(要求画面、音质清晰,穿着演出服装),标明报送单位及作品名称,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三)包头市示范性星级文艺团队精品晚会
1.活动内容
以示范性星级文艺团队为主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我市全民艺术普及的丰硕成果面向全社会进行展示。
2.活动形式
演出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小品等类别进行展示。
3.活动要求
各旗县区将参加全市演出的节目视频(要求画面、音质清晰,穿着演出服装),标明报送单位及作品名称,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四)包头市第二届少儿舞蹈优秀节目展演
1.报名条件
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各公办及民办少儿舞蹈培训机构或艺术学校等均可报名。参演年龄为5周岁至14周岁。
2.报名方式
各少年儿童参演团队在所在地旗县区文化馆报名。各旗县区文化馆在报名队伍中选拔一支优秀团队,报送至市文化馆。
3.活动要求
(1)参演作品要求展示少年儿童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构思新颖独特,舞蹈形式不限,民族、古典、现代、拉丁、芭蕾等均可参加。参演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各旗县区将参演作品视频(要求画面、音质清晰,穿着演出服装)及报名表,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五)包头市第十二届农牧民“文化大院”风采大赛
1.比赛内容
以“文化大院”为主体,调动和发挥民间力量,提升农村牧区文化软实力,以“立足农村、服务农民、繁荣文化、促进文明”为宗旨,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2.比赛要求
(1)节目形式包括舞蹈、声乐、戏剧、曲艺、二人台、山曲、小戏小品、诗歌朗诵、民族民间音乐等多种类型。
(2)参赛作品要符合时代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3)各旗县区将参赛作品视频(要求画面、音质清晰,穿着演出服装),标明报送单位及作品名称,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评比规则及表彰另行通知)
(六)包头市第二届小戏小品大赛
1.比赛形式
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要广泛动员群众,开展本地区小戏小品预赛,并遴选1-2支优秀团队,参加包头市第二届小戏小品大赛总决赛。
2.比赛要求
(1)全市除文化专业团体(机构)以外的,由群众自发组织或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等)兴办的群众性文艺团队均可参与比赛。
(2)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限,参赛人员年龄在10-65岁之间(个别骨干人员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健康条件足以支持参加比赛;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参赛所需道具及背景、音乐等自备。
(3)参赛作品(节目、内容、配乐、背景、视频等),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旋律,贴近百姓生活、内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
(4)各旗县区将参加总决赛的节目视频(要求画面、音质清晰,穿着演出服装),标明报送单位及作品名称,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评比规则及表彰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和市文化馆要切实加强对系列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在参与、重在过程、重在展示。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内容形式,突出群众品牌活动示范作用。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和市文化馆要精心组织,全面做好系列文化活动的筹备工作,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弘扬北疆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结合,注重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全面展现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演出活动全过程安全管理。同时,要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发挥行业宣传矩阵作用,加强与新媒体、自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活动参与面及影响力。
(四)按时报送,确保质量。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和相关单位要按照系列活动要求,认真进行意识形态把关审核并将节目视频等相关资料,于7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包头市文化馆活动部邮箱。
联 系 人:李 锴
联系电话:0472-5956674
电子邮箱:btswhghdb@163.com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