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公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3-11-23 19:50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为加强包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按照《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王三娥等62人认定为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对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12月12日,为期20天。
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邮箱:btwlgdjfyk@163.com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邮政编码:014010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批包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xlsx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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