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个性)
部门单位(盖章):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填报日期: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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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及主要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方式与措施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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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公务员法、保密法、档案法、节庆管理、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等法律法规。 |
全体工作人员 |
1.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族政策宣传月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各科室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时,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课程内容。 |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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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合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旅行社、导游人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消费者 |
1.通过参加“以案释法”栏目、举办法制专题培训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5.19”中国旅游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3.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通过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进行普法宣传。 |
市场管理科 包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分管领导:张喜义
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宋莲成 53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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