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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时间:2022-03-15 16:17 来源:局产业发展科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委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指示批示,推动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展第一批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

二、出台政策依据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6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分细则》。

三、出台目的

为发展夜间经济,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我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经市委宣传部、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评审命名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要求

申报集聚区申报主体为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运营主体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分细则》要求的基本条件集聚区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公共服务完善、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秩序规范、政策环境良好,运营企业2年没有出现相关较大违法违规问题,集聚区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二)主要做法

地区党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广电局按照《评分细则》,组织、指导各集聚区开展申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于4月底前组织专家按照《评分细则》对上报集聚区进行评审,
      四、落实情况

已将关于开展第一批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旗县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旗县区正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工作。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第一批包头市夜间文化和旅游 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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