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8-28 16:35
来源: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34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在传承人自评,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和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推荐基础上,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形成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828日至20269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

联系电话0472-5319602

人:张志强

电子邮箱:btwlgdjfyk@163.com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包头博物馆院内)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附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8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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