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3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基层乌兰牧骑、基层文博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
(一)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基层乌兰牧骑高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98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基层乌兰牧骑中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6〕85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基层文博高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文博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定向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15号)执行;
申报和评审基层文博中级职称依据《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文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82号)执行。
(二)参评人员范围
全市旗县区及以下各类事业单位中从事乌兰牧骑、文物博物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评审方式
基层乌兰牧骑、基层文博职称评审实行线上填报、线下评审的方式,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总体进度安排
8月2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二)个人申报提交阶段(8月13日至8月20日)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三)材料审核、上报阶段(8月13日至8月26日)
各旗县区申报基层乌兰牧骑、基层文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各级线上审核后,由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四)评委会审核评审阶段(9月30日前)
评委会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评委会会按照有关规定评审、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作明确说明的,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38号)《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层乌兰牧骑高级定向、基层文博高级定向和文博、艺术、群文、图书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文旅广电发〔2026〕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联 系 人:贾文龙、刘芳
联系电话:0472-5319013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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