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5-26 10:30
来源: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2026﹞123号)要求,我市2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在传承人自评,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形成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联系人:张志强,联系电话:0472-5319602,电子邮箱:btwlgdjfyk@163.com,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包头博物馆院内)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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