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将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局党组学习研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19次,理论中心组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集中学习7次。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制定了《2025年市文旅广电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全系统各党组织开展党内法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121次,支部书记讲纪法课11次,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开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次。三是全面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邀请专业律师等组织开展包含《民法典》《保密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集中法治、纪律讲座培训及读书班11次,全系统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党组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修改完善了《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局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以来局党组依法集体决策40次,决策质效不断提高。二是主要领导带头依法履职。2025年,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纪、执法工作11次,召开有关调度推进会、局长办公会等50余次,带队深入文旅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近30次,组织制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全系统讲授法治廉政课1次,按时完成主要领导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行政决策全面落实法治化要求。组织法律顾问以多种形式参与决策,开展法律合同、重大案件、重要文件等法务审核96件,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30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0次,制定市文旅广电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三、依法履行文化旅游法定职责,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文物保护法》等本领域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梳理调整权责清单245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职权高效开展。二是推动文旅事业发展。2025年,举办承办了2025自治区文旅发展主题活动等国家、自治区级大型文旅活动,在自治区首家成立国有院团改革公司——包头市敕勒风华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成功打造“天下黄河第一村”“老包头走西口历史文化街区”“包棉1958”等包头特色文化IP,天下黄河第一村、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成功入选2025年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国内首条氢气长输管道项目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策划“黄河年·包头年”非遗贺新春活动等10大文旅场景系列文旅活动1800余场(次),包头文旅多次在国家、自治区级媒体火爆出圈,群众文化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三是为民服务依法办事。接受包头市人大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问题整改率100%;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1件,办结率100%。办理政府热线371件,办结率100%;局领导带队上线“行风热线”2次,问题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
四、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发挥文旅阵地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普法宣传、民族法治宣传周等相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0余次。包头市文化馆将普法宣传融入社火展演大赛、全国四季“村晚”文艺演出、黄河观凌周民俗表演等大型活动;包头博物馆以文博阵地为优质平台,将法治宣传与文博文化巧妙融合,通过专家解读、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等丰富形式,让严肃的法律知识依托文博载体变得生动易懂;包头市图书馆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通过包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开展数字阅读普法宣传,在馆内设立法律图书专架,方便读者查找、借阅法律文献资料;包头市艺术剧院通过“文艺+普法”的创新模式,将法律知识送入社区、乡村、校园、企业,惠及群众近万人次,原创微电影《积木》荣获第五届“北疆清风颂”廉洁文化微电影优秀奖。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包头文旅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有关法治、纪法、执法等信息11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五、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文旅市场普法教育
一是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3月18日“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期间,在昆区友谊广场“法治公园”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100余册;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解答经营中的法律疑问。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当天,在东达山设立咨询台,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在包头金街以“理性旅游消费,合理旅游维权”为主题,讲解旅游出行注意事项、“不合理低价游”识别等,共发放资料200余份。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在赵北长城遗址公园开展文物保护宣传,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二是依托媒体平台创新普法形式。做客包头广播电台《法制第一线》“以案说法”栏目,执法人员通过电波解析近期文化市场典型案例,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处罚内容及法律依据,既为听众提供法治公开课,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针对文旅企业开展专项普法。组织召开旅游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21家旅游企业负责人参会,要求企业以诚信经营为根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1家企业签订了《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承诺书》,搭建起执法部门与企业的沟通信任平台。
六、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从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行“五审制”,2025年以来,审查备案重大案件4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公示率100%,音像记录覆盖率100%。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局党组召开了柔性执法年动员大会,对规范涉企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邀请市司法局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严格执法同时让执法更有“温度”。三是从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组织编制了《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示,组织执法人员规范使用《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参加了包头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规范行政执法特别节目,在媒体和网站公布了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四是合理确定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和检查比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模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干扰,2025年以来,开展本部门检查4次、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五是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互查评查。组织律师、业务骨干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旗县区文旅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互评2次,评查案卷40卷。六是强化“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的通知》,赴昆区、东河区等对执法证件使用、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等进行现场监督和规范执法调研5次,走访管理服务对象31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七是加强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严格核查执法人员资质,建立了清晰完善健全的证件管理台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持证人员66人,所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执法检查均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打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一是重拳出击规范行业市场。重点组织开展了暑期文旅市场整治、安全生产检查、“护苗行动”、“零点行动”、“清朗北疆净网”等执法行动,联合市场、公安等单位强化电竞宾馆、剧本杀等新业态管理,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开展希拉穆仁草原景区集中治理。组建8个联合执法检查专班,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行动期间,检查旅游景区(接待点)38处、旅游团队303个、导游302人;关停整改违规场所5家,对39名未规范佩戴导游证的导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两次对希拉穆仁草原景区开展联合执法,累计检查经营场所及相关单位30家次,梳理问题线索56个,现场处置违规违法问题4个,相关线索移交达茂旗督促闭环整改。三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战国赵北长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长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我市长城各点段进行拉网式排查,着重排查历史遗留问题、重点难点问题、潜在安全隐患,督促全面压紧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直接责任。四是加强文旅行业信用建设。制定《2025年度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行动方案》,落实国家适当放宽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期限政策,已完成13家旅行社的保函替代工作,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称号”。依托“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和文化惠民活动,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五是2025年来,受理文化旅游市场举报投诉295件,办结率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群众对文旅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八、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一方面,以赛促学,打造业务标杆。举办了“文旅执法专场业务‘活字典’竞赛”,通过笔试与现场比武竞赛环节,评选出10名执法业务“活字典”,以竞赛形式激发执法人员比学赶超动力,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案例实战,深化能力提升。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讲”专题活动,“我的案件我来讲”活动8期,讲解典型案例34件,参训人数达450余人次。通过一线执法案例剖析、经验分享,重点解决调查取证不全面、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切实提升执法工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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