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文时间:2026-03-06 17:15
来源:局市场管理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包头市范围内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招徕组织游客;

2.通过在线旅游平台、自媒体、门店等线上线下渠道,对旅游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诱骗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未按规定选用合格供应商、违规使用无资质服务提供商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不落实“一团一报”制度,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变相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导游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3.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

4.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随意变更旅游团队人员、行程安排,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5.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三)强制消费

1.导游人员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导游向游客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3.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4.导游人员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5.导游人员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二、举报方式

1.旅游投诉电话:0472-12345

2.线索举报电话:0472-5961066

3.来信来访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包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三、举报要求

1.提供事件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及具体行为;

2.附相关证据材料(合同、票据、照片、视频等);

3.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匿名举报需确保信息可追溯。

欢迎广大游客、文旅从业者、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共同维护包头市旅游品牌形象。我们将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严肃处理,并适时公开典型案例。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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