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发文时间:2025-11-14 17: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10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七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内政发〔2025〕18号),将境内9处长城段落新增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至此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内蒙古13803个长城点段已全部纳入全国或自治区级保护名录,形成完整的长城保护管理闭环。其中,包头市阴山汉代当路塞、西夏长城两个单位,被列入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第七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随着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内蒙古长城保护工作实现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方位保护。未来,内蒙古将继续推进保护经费多元化投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让这些见证中华民族历史的珍贵遗产得到更好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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