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2024年度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5-09-25 17:00
来源: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名国家级、34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在传承人自评,各旗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和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形成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联系电话:0472-5319602

联 系 人:张志强

电子邮箱:btwlgdjfyk@163.com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包头博物馆院内)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附件1: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et

2.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xlsx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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