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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降低缴存数额5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公告
时间:2025-04-16 15:47 来源:局市场管理科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根据乐优游(内蒙古)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L-NMG-100439)申请,经审核,该旅行社诚信经营,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同意依法降低缴存数额5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特此公告。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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